公示通知
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社工评〔2021〕1号)《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院研究,拟同意周文栋同志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现将该同志相关材料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该同志符合《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申请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基本条件。
(一)坚定正常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后,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平均每年完成不少于10个直接服务案例,且平均每年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督导时间不少于150小时。服务案例和专业督导情况有完整记录。根据《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首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需要提供3个直接服务案例的完整记录、15个小时督导的完整记录,其他服务均以汇总表形式提供。
(四)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后,其社会工作业绩和贡献符合第二十三条(四)第3款:2020年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委托的《广西儿童救助保护热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广西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两个项目,提出的意见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
以上材料在公共管理学院302办公室可供查阅。
二、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到1月28日共五个工作日。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时间内,欢迎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或举报,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地址。
公示期间,学院办公室负责对来信、来访、来电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调查核实,最终决定是否推荐周文栋同志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
举报电话:0771-3235665
邮箱:ggglxy@gxu.edu.cn
2021年1月22日